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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警察總部收到藏有爆炸品信件 收件人為警務處處長

时间:2020年04月21日 09:59  稿件来源:中國新聞網

  

  【解說】4月20日早上,香港警察總部收到一封寄給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的信件,裡面藏有爆炸裝置,警方爆炸品處理科人員隨即到場處理,案件中無人受傷。

  【同期】香港警務處港島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 吳穎詩

  當時處理這個信件的同事,拿到這封信已經聞到一陣易燃物品的氣味,所以他覺得可疑,就即刻通知爆炸品處理科人員到場處理,爆炸品處理科人員到場後發現,在郵件裡面有一個可以運作的爆炸裝置,他們立刻將它(爆炸裝置)停止運作,并且檢取這個爆炸裝置,進行進一步的化驗。

  【解說】警方指出,這種爆炸品是國際************經常使用的裝置,可致收件人嚴重受傷;并強調,根據香港法例,非法及惡意引爆炸彈,一經定罪可判處終身監禁。警方將全力調查,并作出拘捕。

  記者 李莞爾 香港報道

【編輯:刘惠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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